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专门人才。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前沿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英语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毕业生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有色金属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
2、水污染控制技术
3、岩溶区水环境地球化学
4、环境分析理论与技术
三、学制、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可为2-6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半年。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课程设置
1、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总学分为16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3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备注 |
学 位 课 |
公共学位课 |
|
第一外语 |
90 |
3 |
秋季 |
|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 |
36 |
2 |
秋季 |
|
专业学位课 |
|
土壤污染与修复技术前沿 |
36 |
2 |
秋季 |
刘杰 |
|
水处理技术研究进展 |
36 |
2 |
秋季 |
陈志莉 |
|
环境样品处理与分析 |
36 |
2 |
秋季 |
潘宏程 |
非学位课 |
|
地下水溶质运移理论与研究方法 |
36 |
2 |
秋季 |
陈余道 |
|
水环境地球化学模拟的原理及应用 |
36 |
2 |
秋季 |
朱义年 |
|
水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
36 |
2 |
秋季 |
曾鸿鹄 |
|
城市水污染控制机理与方法 |
36 |
2 |
秋季 |
王敦球 |
|
水处理过程化学 |
36 |
2 |
秋季 |
陈志莉 |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进展 |
36 |
2 |
秋季 |
孙晓杰 |
|
植物修复原理与技术 |
36 |
2 |
秋季 |
刘杰 |
|
环境分析中的化学与生物传感器 |
36 |
2 |
秋季 |
李建平 |
|
环境光催化原理及应用 |
36 |
2 |
秋季 |
邹建平 |
|
环境毒理学 |
36 |
2 |
秋季 |
于晓章 |
|
天然高分子材料改性原理与技术 |
36 |
2 |
秋季 |
刘峥 |
|
纳米材料在环境分析化学中的应用 |
36 |
2 |
秋季 |
潘宏程 |
|
环境功能材料学 |
36 |
2 |
秋季 |
解庆林 |
|
环境生态学 |
36 |
2 |
秋季 |
王金叶 |
|
环境电化学 |
36 |
2 |
秋季 |
涂新满 |
|
工业毒害废水处理的材料与技术 |
36 |
2 |
秋季 |
陈迪云 |
必修环节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
|
中期考核与论文中期研究报告 |
|
1 |
|
|
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
|
1 |
|
|
四、必修环节(3学分)
(1)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1学分)
围绕研究方向,在查阅文献,野外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完成文献总结并进行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应至少参阅近10年中外文献3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0篇。
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进行,博士生就选题范围、意义和价值作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论文工作计划,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正式形成。开题工作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完成后填写《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评定表》。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允许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的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2)中期考核与论文中期研究报告(1学分)
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之后进行,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结合博士生的文献总结和开题报告进行。中期考核主要由导师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主要情况进行反映,并写出评语。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选题背景与研究性质、研究目的任务、研究内容与科学问题);工作进展与完成工作量;阶段性研究成果与认识;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安排;参考文献等。对于中期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学生,应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后期或学位论文答辩中重点督查。
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报告完成后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并填写《博士生中期考核表》;考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凡通过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报告者,记1学分。
(3)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1学分)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8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并在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上至少作两次口头学术报告,完成者获得1个学分。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五、培养方式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鼓励成立由导师负责,以博士点学科梯队为主体,或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品德教育。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在博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至少要用一年半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理论或研究方法手段等方面做出创新性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形成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同意,学位点组织博士生预答辩,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正式提出答辩申请。博士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5位以上本领域专家组成。
3、学位论文完成,并通过预答辩后,研究生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公开答辩。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条件
申请博士毕业,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2) 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公开发表一篇SCI收录论文;
(3)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评审及答辩。
2、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博士学位,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达到毕业条件,同时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在规定时间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不包括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和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