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分团委:
为不断提高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就业竞争力,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2006年继续开展学生课外科技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希望各系(院)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全院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生。
二、立项课题范围: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哲学、经济、法律、社会学、管理和教育类)。
三、立项申报程序:课题组填写立项申报书(在团委网页下载)→系(院)专家组初审→学院专家组复审。
四、立项申报受理时间:2006年3月25日—2006年4月25日。
五、评审时间:系(院)专家组初审在2006年5月10日之前完成,系(院)评审方案(含小组名单、评审时间)预先报院团委审核;学院专家组复审在2006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六、拟立项数量:全院共计200项,其中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80项,自筹经费课题100项,其中各系(院)研究生项目不超过本系(院)申报项目总数的1/3。
七、立项申报以系(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各系(院)初审结果报院团委复核。
八、非本系(院)相关专业课题直接报送院团委,以便确定初审单位。
为了确保立项课题完成质量,截至2006年3月底尚有未结题作品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同一年度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同一学生限申报1个项目。若自筹经费课题在下一年度评审中获得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学院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共青团桂林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