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桂林理工大学“人水和谐·美丽中国”水利摄影及设计比赛的通知
  1. 作者:张帅普
  2. 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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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水利文化,充分宣传和展现我国在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河道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水能资源开发、水生态保护、水产养殖、水政渔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我校学生深刻认识到水利事业发展为百姓生活、社会发展、文化积淀所带来的实惠和进步,培养学生工匠精神,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引导更多青年学子关心水利发展、关注水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特举办桂林理工大学“人水和谐·美丽中国”水利摄影及设计比赛。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37000cm威尼斯

三、参赛对象及形式

参赛对象及要求: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专业不限,要求参赛者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结构、功能等及水利相关背景知识。

参赛形式:以个人或小组(≤3人)形式参赛,可以聘请指导老师,但作品的选题、设计和制作等工作都应由学生自行组织与完成。

四、作品征稿内容

本届大赛口号为“讲好水利故事,彰显水利之美”,以水利与生态为主题,充分展示水利发展的新理念新成果,意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通过独特的专业视角,彰显水利风采或凸显水利的重要功用,使学生更加热爱水利事业。参赛者可从如下两种形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参赛:

1. 水利摄影

参赛者须从水利专业角度描述参赛作品内容,突出描述作品中的水利工程、人物或事件,不少于800字。参赛作品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一方面:

(1)水利风光:充分展示人、水、自然的和谐,水利发展给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带来的巨大变化,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显现的作用;

(2)水利工程: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成就(包括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设施),展示水利工程雄姿和艺术美(包括但不限于山塘、水库、堤防、堰坝、渠道、管道、电站、水厂、灌区、节水灌溉设施、水文测站、渔业养殖场等);

(3)水利人物:反映在防汛抗洪、水利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管理、水政渔政执法等工作活动中坚守岗位、敬业奉献的水利工作者,以及积极参与水利活动的其他干部群众。

2. 水利作品设计

从以下两种中自由选择一种参赛:

(1)自行选择一幅水利工程的图片素材,按照《画法几何与制图》《水利水电工程勘察CAD》等课程中相关的标准规范,绘制该水利工程的三视图(纸质或电子件均可),并从水利专业角度描述参赛作品内容,突出描述作品中的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不少于500字;

(2)根据比赛主题和内容,结合课程学到的或生活中遇到的水利相关问题,设计一项具有创新性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模型、软件著作、创意方案,需提交设计说明书(包括研究背景、设计原理、创新特色、应用前景等)。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

(二)作品必须应遵循摄影真实性原则,须为参赛学生的原创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摄影类的作品题材、形式、风格、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电子文件数据控制在5MB左右,组照按一幅计,谢绝经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设计类作品如有实物模型,报名时请提交3分钟展示视频。

(四)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自留备份。

(五)获奖作品经验底后(胶片底片请自行扫描成电子文件)领取奖状及奖品。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六、投稿方式及细则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每幅作品请以“作品名+作者姓名+班级+拍摄/完成地点”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签名后拍照),随参展作品一并发至投稿邮箱。

投稿邮箱:glutshuiwen@163.com

联系电话:0773-2537532

联系人:白凯华、徐保利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中摄影作品和设计作品分别评比,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所有奖项均颁发相应获奖证书。以上奖项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本次比赛中,每位参赛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如参赛者有多个作品获奖的,主办方将仅授予该参赛者获得的最高奖项。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

九、其他

(一)将在37000cm威尼斯公布刊登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

(二)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概不负责

(三)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公益出版、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使用等,不另付稿酬。

(四)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五)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获奖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品。

附件1  参赛报名表

附件2  参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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