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自治区纪委桂纪发〔2016〕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桂党高工〔2016〕9号)的相关要求,我院党委于10月24日在雁山校区12414会议室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执行“十个严禁”的承诺书》签订仪式,学院党委书记王璐、党委副书记郝文佳、副院长游少鸿、李艳红出席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