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专业代码:083000)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质、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工学硕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勤奋、严谨、求实、善于合作的高尚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常用的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的能力;具有认识环境问题特征和规律,环境工程研发、设计、施工与管理,环境污染物监测与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扎实的实验基础知识和熟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的能力,协助或独立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了解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熟悉专业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应用前景与存在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生产实践相关问题。
二、 研究方向
1. 水污染控制技术
2. 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3. 有色金属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
4. 大气污染防治
5. 岩溶地区水环境地球化学
6. 环境生态学
三、 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2-5 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毕业。
四、 课程设置及学分(单独用电子表格列出,具体见电子表格附件)
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非学位课程又分为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19 学分
(1)公共学位课 8 学分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课程):英语 6 学分
(2)专业学位课 11 学分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2学分
3、补修本科课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需补修的2-3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 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教学实践、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必修环节的总学分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1)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的合理性,实行开题报告制度。
(2)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不少于50篇)、学术调研,并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给导师。 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在第四学期初举行。
(3)报告人应就自己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立论、论据、主要研究内容提纲挈领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
(4)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
(5)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并要求在两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学年的硕士论文答辩。
2、全日制专业实践(1学分)
专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和检验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协助教师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可以是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辅导毕业设计等。研究生所在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的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完成情况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3、学术报告(1学分)
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并在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作口头报告2次以上。
4、学术活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报告10次(含10次)以上。
六、 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智能并重,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注重培养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在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生至少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鼓励研究生选择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或实际项目应当有新的见解,且在充分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的相关基础上突出自己的研究工作特点,且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
3、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学风,培养其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及时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和实际情况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的硕士研究生,要及时调整其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院。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延期,否则按肄业处理。学位论文定稿并经导师审查和专家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按学校学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八、发表论文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最终解释权由37000cm威尼斯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