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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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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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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专业型学位)

 

 

一、复试小组成员:

由本一级学科相应硕士导师组成。

二、复试考生遴选标准:

考生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我院专业的报名条件;初试成绩应该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全国统考科目(政治、英语和数学)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成绩(以100分计)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3.5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形式

1. 笔试:

课程《环境工程概论》[参考书《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版),朱蓓丽,科学出版社,2016]

笔试时间:60分钟。

评分标准:(1)答题内容的正确程度,占70%;(2)答题内容的全面程度,占15%;

   3)答题的条理性,占10%;    4)书写的工整程度,占5%。

时间、地点学院安排

2. 面试(20分钟)

时间、地点学院安排。

内容

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各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问题分析能力、综合素质及具备的创新思维能力。英语面试主要是通过英语自我介绍及英文翻译,在考察学生专业的基础上,同时考察学生的英语读译及表达能力水平。

四、面试评分等级标准

面试程序:

1)英语自我介绍;

2)抽1道英译汉题目完成口头翻译;

3)复试小组成员英语提问,学生英语口语作答;

4)抽1道专业问答题作答;

5)复试小组成员提问专业问题,学生作答。

专业面试评分标准如下:

1)答题内容的正确程度、全面程度和条理性,占60%;

2)对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和知识面,占20%;

3)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态仪表及其综合印象共占20%。

              英语面试评分标准如下:

(1)   口语表达,50%

(2)   听力,50%

 

五、录取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3.5)×60% +专业复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10%

六、复试基本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公开、公正、公平;

3.按排名择优录取。

七、下列考生不予录取

1.加试成绩不及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  其他不合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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